albertcamus  
出版於1942年的《異鄉人》是由具有文學與哲學背景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卡繆所寫,
他是一位否認自己是存在主義者的存在主義大師,更是短暫存在過世上那位菸不離手的自由靈魂。
莫梭是卡繆筆下的一個小人物,以母親過世為故事開始,
帶出莫梭對事物的看法與感覺: 莫梭的母親因為他經濟無力扶養而住在養老院中,
他在母親的葬禮上沒有掉眼淚,也不想看母親最後一面,(一種「不想」的感覺由衷而生)
在守靈時打瞌睡、抽菸、喝咖啡,(那些能讓他恢復精神和度過夜晚的方式)
葬禮隔天和女朋友瑪莉在一起、看電影,也為他的朋友雷蒙寫一封引誘那個背叛雷蒙的女人的信。
後來女人的哥哥找上雷蒙,有意無意地起衝突,
在一連串的事情中,莫梭在烈日下的海灘上殺了那女人的哥哥,最終被判死刑。

在朋友和讀者眼中,莫梭是個忠於自己感受、
直白而善良的人,更是一位對周遭有著細膩觀察,對生死有著超脫看法的平凡人。
然而,在法庭上他成了對事物冷漠,對人冷血的死刑犯,一個無助於社會的敗類。

因為讓母親住在養老院、守靈時的表現以及葬禮上的冷靜,
葬禮幾天後交新女友,還一起看了喜劇片讓他與「冷漠」、「不通情理」等字眼畫上等號,
這些因素在大家眼中,莫梭等同於一位有著殺人犯性格的人,
也讓他那殺人的事實與死刑的判決更加合理化。
法庭上大家都在討論著他殺人的案情,沒人願意聽他怎麼說,
而其實莫梭也沒有太多話想說,他甚至坦白自己專注於當下,
對過去和未來沒有後悔,亦不抱持太多期待。


卡繆藉著莫梭這人的性格,與他殺了一個人這件事,
對社會的倫理病態作出諷刺卻無聲的批判。
故事的重點不在於莫梭是否殺了人,而在於他存在於這世界上,
他因為不會演戲而成為性格古怪的人,
他因為不會演戲而被判了他覺得無所謂的死刑。

若說莫梭是個與社會脫節的人,
那麼這個社會則是與靈魂脫節的一大群體,
勢必得以演戲過活,戴上面具才能逃離社會某種無情的審判。
「荒謬」是莫梭一種真實的感覺,
這社會是荒謬的染缸,許多人毫無感覺,
而莫梭只是神經較為敏感的那位。

每當夏天一到,我來到烈日下的沙灘上,
我想,我肯定會想起異鄉人裡的莫梭,會想起某些情節與片段。
來到這世界上,是該忠於自己的靈魂,
還是仔細聆聽社會荒謬的審判?
如同那場景,沙若是靈魂,
烈日即是存在於社會上枷鎖般的規範,無情地乾裂你的靈魂,
而海水,即是存在於社會中混沌似的大眾,無感地湮滅你的存在。
世俗塵世終將沉於汪洋海中,也終將為世人遺忘,
然而,社會的荒謬機制,卻如輪迴般一步一步地轉了下去。

這比喻純粹是我對殺人場景的一番想像,
但我想卡繆以烈日下的沙灘為重要場景,並不無它的道理。
卡繆筆下的「存在」是一種即使發現社會的荒謬,仍要去面對並繼續活下去的態度,
這種正面的態度就是我想堅持的,這微妙的感覺和我看見照片上的他的感覺一樣,
不知是遇見情人心跳加速那般,還是遇見令我著迷的靈魂那樣。

去追尋、去堅持、去體會,世上的每個人都被判了死刑,
在不知道刑期之前,我們都擁有同樣的權利去過自己要的活,
就算受著批判,也要像在牢房裡的莫梭那樣,仔細觀察著窗外感受存在的美好。






會買這本書是因為當時博客來上面在做經典書籍促銷,
這本書在法國哲理小說中相當著名,又是一張百元鈔票就買的到,
於是很心動地把它買了下來,到現在還在書架上偶爾翻幾頁看,
有卡繆的書籍封面,放在客廳中擺飾,也挺不錯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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